建筑防火与消防设计
针对建筑的火灾特点及目前建筑防火安全现状,沈阳消防设计,依据给定的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,通过火灾前的预防和火灾时的措施进行防火,
并确定耐火等级和耐火构造和进行防火分区来预防;并用各种消防系统来防止火灾的继续蔓延,以及及时灭火。
建筑防火,是建筑的防火措施。在建筑设计中应采取防火措施,以防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对生命财产的危害。建筑防火包括火灾前的预防和火灾时的措施两个方面,前者主要为确定耐火等级和耐火构造,控制可燃物数量及分隔易起火部位等;后者主要为进行防火分区,设置疏散设施及排烟、灭火设备等。起火要素建筑物起火必须具备三个要素:①可燃物:如木质材料、可燃装修、家具衣物、窗帘地毯及生产、贮存的易燃易爆物品等;②着火源:如烟头、火柴、厨房和锅炉房用火、电气设备事故的火花以及雷击、地震灾害等,都能形成着火源;③助燃物:氧及氯、溴等。因此,在建筑防火设计中应对三者进行有效的控制。
消防设计
自动灭火系统
以下建筑和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:
一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,除面积小于5.0平方米的卫生间,沈阳厂房消防设计,厕所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,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。
二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的下列部位,除普通住宅和高层建筑中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,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:
1公共活动用房。
2走道、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。
3可燃物品库房。
4高级住宅的居住用房。
5自动扶梯底部和垃及道顶部。
三二类高层建筑中的商业营业厅,展览厅等公共活动用房和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可燃物品库房,消防设计,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。
四高层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房间,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。
五超过800座位的剧院、礼堂的舞台口宜设防火幕或水幕分隔。
六高层建筑内的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、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等,应设气体或水喷雾等自动灭火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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